根据《教师法》、《教师资格条例》及实施办法、《辽宁省认定教师资格试行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及省《关于2014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》(辽教师[2014] 5号)的安排和部署,结合我区实际,现将2014年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有关政策规定
2014年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在认定范围、申请条件、认定程序和办法等政策方面,按《辽宁省认定教师资格试行办法》(辽教发[2003] 89号),《辽宁省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(辽教发[2008] 73号)和《辽宁省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实践考核办法(试行)补充通知》(辽教发[2008] 74号)文件执行。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按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《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》(教资字[2010] 15号)执行。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参加实践能力测试按《辽宁省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践能力测试实施办法(试行)》(辽教发[2013]40号)文件执行。
二、工作具体安排
全部使用教育部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网上报名系统,实行网上申请和认定。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上开放时间,全区教师资格认定在4月20日—7月18日完成。
具体时间安排:
4月20日—6月14日网上报名。
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分为“全国统考合格认定申请人”和“未参加全国统考认定申请人”两类,龙港区申报人从“未参加全国统考认定申请人”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。
6月16日—6月20日现场确认
6月28日—6月30日实践能力测试
7月2日—7月4日体检
7月7日—7月17日认定、数据导出
7月18日信息系统关闭
三、关于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相关问题
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严格按《辽宁省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践能力测试实施办法(试行)》(辽教发[2013]40号)和《关于辽宁省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践能力测试工作安排的通知》(辽教师[2014]2号)文件执行。参加测试人员于4月份进行网上报名、缴费、打印准考证,每人每年只限报名一次(具体事宜到辽宁教育人才网(www.lnjyrc.cn)查询),5月份实践能力测试,6月初上网查询成绩。成绩合格者于6月1日-6月14日到中国教师资格网(www.jszg.edu.cn)进行网上报名。
四、收费标准
全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按《关于继续执行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复函》(辽财非函[2012]44号)执行。实际操作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次180元。
龙港区教育局
2014年4月10日
附件:
1、申请人报名流程.docx
2、注意事项.docx
3、时间安排.docx